房地产公司的物业管理部与独立物业管理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房地产公司的物业管理部是管本公司自己开发的楼盘进行管理,比如龙湖,金科,华宇他们即使开发商,也是物业管理方。独立的物业管理公司是,只在开发商手里接他们开发的楼盘进行管理,不自己开发楼盘。
单位物业管理公司与房地产物业公司的区别如下:公有住房的初始业主(单位)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一般是代表单位为住房使用人提高服务。公有住房的初始业主(单位)已按规定出售住房的,原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与物业服务公司一样,便于依法规范。
房地产商附设的物业公司是房地产商在入住率没有达到设立业主管理委员会前,对物业的管理部门,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所处置的问题由房地产商负法律责任。换句话说,是按购房合同约定,对物业进行前期管理的。
首先说明我也是干物业管理的,个人建议你去独立的物业公司,那是自负盈亏,独立运营,不依赖房产公司,因此这个公司的发展前景好一些。而房地产公司的物业管理部门多数是关系型的,一般没什么专业管理人员,又依赖房产公司做后盾,盈亏与个人所得并无多大关系。因此发展不起来。
可以不组建物业公司,自有物业出租经营管理均使用房地产公司的证照即可.但是,现实操作中为了避免地产公司惹麻烦,一般都愿意组建一个独立的物业公司,因为出租经营和物业管理过程中,有很多日常事项,经常需要盖章出证明、收款、开发票、法律纠纷等等,若都去找地产公司,不方便现场的运营,也不利于管理。
房地产开发商与物业的关系
1、开发商与业主之间主要是购房合同关系,如果开发商未将其房屋全部卖出,那么开发商也是业主,与普通业主承担相同的权 利义务。 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通常是两种关系:从属关系,合同关系。
2、物业管理和房地产开发商的关系有如下几种:物业由开发商选定或成立的公司开发商选择与其有业务关系的公司或者就是开发商自己成立物业公司,在业主委员会尚未建立时,物业管理通常以这样的形式存在。
3、也有的是由开发商自己成立一个物业公司,来管理自己开发的小区,这种就属于我们通常所讲的,父子关系,虽然他们之间在形式上也签定合同,看似合同关系.但是实际不是。
4、这种物业公司和开发商是利益合作关系,在物业公司进驻项目过程中,物业公司需要开发商给予支持,允许他们管理项目,所以他们在接项目的时候对项目的一些小毛病也就采取默认的态度,不会对开发商太较真。如果是严重问题,物业还是不会接受的。
5、经营物业管理业务的企业型经济实体,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午夜公司属于服务性企业,它与业主或使用人之间是平等的主体关系,它接受业主的委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对特定区域内的物业实行专业化管理并获得相应报酬。物业公司房地产公司并没有直接的关系,是两个独立的单位。
6、房地产开发商是从事商品房建设并予出售获取利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销售房屋的质量负有一定期限的保修责任。在业主大会成立以后,不再对所开发物业的管理承担责任,只作为未售出物业的业主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开发商是物业的上级吗
1、开发商是物业的上级。比较普遍的物业分为独立和附属于开发商的物业公司两类,而开发商有时候相当于物业的上级部门,新的小区在竣工前,一般由开发商先期委托物业公司介入新建物业的管理工作。开发商是一个名词,是某个项目的第一承担人。
2、物业和开发商管理公司一般存在两种关系,从属关系:物业管理公司是开发商的一家子公司,合同关系,聘请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即从属关系的话,是上级,反之是平级关系。物业是指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其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
3、不是。多是平级关系。只是开发企业是自己出资请物业企业提供服务,他有权力请或者不请,所以物业公司一般比开发企业更具乙方特性些。
4、如果对物业有不满的话,还可以找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因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属于物业的上级领导,若是小区业主将物业投诉到物业局,那么物业部门自然会受到物业局的审核,进而会派人上门调查,因此物业最怕小区业主向物业局投诉;找媒体投诉。
5、开发商有时候相当于“上级部门” 目前比较普遍的物业分为独立和附属于开发商的物业公司两类。一位物业公司的经理说:“成立物业公司的门槛比较低,注册资金达到30万元,有中级职称的会计师及管理人员就可以了。”由此也造成物业公司水准参差不齐,大部分情况下,它们都靠关系赢得小区项目。
开发商成立的物业管理处是否合法
1、只要满足上述条件,开发商成立的物业管理处就是合法的。
2、法律分析:开发商自己成立物业公司,是法律许可的。很多大型房地产公司都拥有自己的物业管理机构。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3、开发商自己成立物业公司,是法律许可的。很多大型房地产公司都拥有自己的物业管理机构,比如中海地产旗下有中海物业,万科地产旗下有万科物业等等。
房地产开发和物业是什么合作关系?
1、这种物业公司和开发商是利益合作关系,在物业公司进驻项目过程中,物业公司需要开发商给予支持,允许他们管理项目,所以他们在接项目的时候对项目的一些小毛病也就采取默认的态度,不会对开发商太较真。如果是严重问题,物业还是不会接受的。
2、开发商与业主之间主要是购房合同关系,如果开发商未将其房屋全部卖出,那么开发商也是业主,与普通业主承担相同的权 利义务。 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通常是两种关系:从属关系,合同关系。
3、物业管理和房地产开发商的关系有如下几种:物业由开发商选定或成立的公司开发商选择与其有业务关系的公司或者就是开发商自己成立物业公司,在业主委员会尚未建立时,物业管理通常以这样的形式存在。
4、这两家公司不是一起的。物业是为业主提供服务的第三方机构,而开发商则是房地产项目的建设和销售方。通常情况下,开发商在项目完工后将物业委托给专业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和服务。物业和开发商在一些情况下会存在合作关系,并不是同一个实体。
5、平等合同服务关系 物业公司类型:1 物业公司由原来的房管单位演变而来。2 物业公司是专业团队组建的物业服务公司 。3 物业公司是房产公司出资注册成立,属于房产子公司,但在财务结算上实行独立核算,法律上仍是平等合同关系。
6、或者是由开发商组织招标,以投标后中标的而进驻的物业公司.这段时期,物业公司与开发商之间是合同关系,或者说是聘请的关系。也有的是由开发商自己成立一个物业公司,来管理自己开发的小区,这种就属于我们通常所讲的,父子关系,虽然他们之间在形式上也签定合同,看似合同关系.但是实际不是。
房地产开发商,售楼公司,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
开发商与业主之间主要是购房合同关系,如果开发商未将其房屋全部卖出,那么开发商也是业主,与普通业主承担相同的权 利义务。 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通常是两种关系:从属关系,合同关系。
从法定关系来说,开发商是开发该小区的公司,把一块地建成楼房,再卖给小业主,之后就没他什么事的了;而物业管理公司,是对已建成并已入住了的小区进行管理的。
这种物业公司和开发商是利益合作关系,在物业公司进驻项目过程中,物业公司需要开发商给予支持,允许他们管理项目,所以他们在接项目的时候对项目的一些小毛病也就采取默认的态度,不会对开发商太较真。如果是严重问题,物业还是不会接受的。
平等合同服务关系 物业公司类型:1 物业公司由原来的房管单位演变而来。2 物业公司是专业团队组建的物业服务公司 。3 物业公司是房产公司出资注册成立,属于房产子公司,但在财务结算上实行独立核算,法律上仍是平等合同关系。
通俗的说,一个楼房是房地产开发商买地之后招标,中标的承包商也就是建筑承包商去施工,物业公司是管理楼房的物业工作,这个可以是开发商自己的物业公司也可以请外面的物业公司,但是每个楼必须要有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