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如何转换?
非投资性转投资性(1) 成本模式转换:开发商的开发产品存货,如办公楼转出租,原计入存货的1000万元,已计提跌价准备200万元,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时,不能以开发产品原价反映,只能反映净额。存货的跌价准备不能转回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准备。
投资性房地产与非投资性房地产之间的转换,通常指的是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转换,与非投资性房地产之间的相互转换。两者处理方式截然不同。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转换,仅能从成本模式转变为公允价值模式,且无法反向转换。
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是指企业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并满足特定条件的,应当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其他资产或者将其他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模式下,应当将房地产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请总结一下有关投资性房地产确认时点或转换日的确定
投资性房地产开始自用。即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房地产。在此种情况下,转换日为房地产达到自用状态,企业开始将房地产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的日期。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改为出租。通常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持有的开发产品以经营租赁的方式出租,存货相应地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 企业能够从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
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的确定标准主要包括:①投资性房地产开始自用,转换日是指房地产达到自用状态,企业开始将房地产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的日期。②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改为出租,或者自用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停止自用改为出租。转换日应当为租赁期开始日。
【答案】:A、B、C 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改为出租,或者自用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停止自用改为出租,其转换日为租赁期开始日,而不是合同签订日。
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时点是:将自用的土地使用权停止自用的日期(9月1日)。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建筑物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建筑物本身没有增值空间,增值的是土地使用权。炒房的增值空间最主要的因素是其中包含的土地使用权。单就建筑物本身而言,只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老化贬值的。
非投资性房地产与投资性房地产多次转换,累计的“其他综合
1、综上所述,非投资性房地产与投资性房地产之间的多次转换,通过调整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体现了企业资源利用的灵活性。转换会计处理的规则确保了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性,对于企业价值的评估和决策制定具有重要意义。
2、由于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房地产改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大于转化前的账面价值,差额贷记其他综合收益,不影响利润。而投资性房地产的计税基础仍为转化前的账面价值,因此导致转化后的账面价值(即公允价值)大于计税基础(即转化前的公允价值),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因此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3、非投资性房地产按转换日公允价值计量。不管当日公允价值高于原账面价值还是低于原账面价值,差额都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②非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按转换日公允价值计量。当日公允价值高于原账面价值的,贷方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当日公允价值低于原账面价值的,借方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非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时,产生的贷方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待投资性房地产处置时再转入损益。
5、准则之所以规定“非投资性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时,公允价值模式下,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是为了防止企业利用这种转换调节利润。
成本计量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与处置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在转换和处置时,应按照转换或处置时的账面价值进行确认。例如,当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应以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
转换日的确认,转换日以转换后的形式开始日为准。即从非投资性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为租赁期开始日;从投资性房地产转向非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为自用开始日。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为公允价值模式时,按照会计政策变更处理。(正确)在成本计量模式下,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固定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一无形资产》的规定,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计提折旧或摊销;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的规定进行处理。
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意思如下:在成本模式下,应当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取得的租金收入,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