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已出租,但还未取得房产证,是否应该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1、固定资产已出租,但未取得房产证,应该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指的是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房地产,其特点是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投资性房地产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已出租的建筑物。
2、我的理解是按照财务会计上出租房产是应该划分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当固定房产划入投资性房地产是就会产生两个科目明细: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折旧。
3、资产的性质不同了。原来是固定资产,自用的,就算是出租,也是短期的出租。如果是长期出租的话,这个固定资产就变成了投资性房地产了,用来专门出租取得收入的,所以要改成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4、企业自已占用的房地产,不能列入此类。具体包括:已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但是还没有出租的,打算出租的不列入其中的。持有并准备在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目的是增值以后转让,赚取差价而持有的。所以你的理解是下确的,房屋出租时,就应当将其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科目中。
5、原来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6、如果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且出租房产符合投资性房地产中对于已出租建筑物的条件,应该在\“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
投资性房地产范围
1、投资性房地产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下列各项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有:(1)自用房地产,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地产;(2)作为存货的房地产。
2、投资性房地产范围具体还应包括:为长期资本增值而持有的土地,不包括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为短期销售而持有的土地。计划长期持有或计划短期持有是否为划分或确认投资性房地产的标志或条件,新准则未明确规定。尚未确定未来用途的土地。企业拥有并在一项或多项经营租赁下租出的建筑物。
3、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还包括一些特殊情况。例如,企业拥有并在一项或多项经营租赁下租出的建筑物,这些建筑物虽然仍由企业持有,但已经通过租赁协议转移给了其他企业使用,并为企业带来租金收入。此外,尚未确定未来用途的土地也可以视为投资性房地产,因为企业持有这些土地的目的可能是为了未来的开发或增值。
4、具体来说,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仅限于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待增值后出售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已出租的建筑物。总结来说,投资性房地产是企业以盈利为目的持有的房地产,其确认和会计处理需符合特定条件,且在会计科目上按不同模式分别进行记录和管理。
划拨土地是否可以作为投资性房地产
1、不可以的,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3)已出租的建筑物。
2、从会计学的原理上讲,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资源要被确认为资产,其取得的成本必须要能可靠地计量。该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是无偿的,没有发生成本,也即成本不能可靠计量,因而不能确认为资产。但根据新会计准则,该土地使用权符合条件投资性房地产确认的条件,该土地使用权可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3、单就建筑物本身而言,只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老化贬值的。故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建筑物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所以,建筑物只有已出租才能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