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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控房地产政策解读(国家遏制房地产)

北京长租公寓政策解读

通过四个区域划分,来给出主要城市的长租公寓的政策变迁。通过梳理可以发现,各地的土地供应、建设、租赁市场监管制度,拓宽了资金租赁权等方面的发展,各地区都有一定程度的发展,促进了集体土地、共有产权房、出租权的制度创新和发展,而长租公寓的建设在今年将得到大力支持。

长租公寓政策解读8月28日,12个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的城市中,已有10个城市公布了租赁试点方案或通过了市政府会议审议。在已经公布的实施方案中,大部分城市都提出了发展国有住房租赁公司、降低租赁住房税负、多渠道扩大租赁房源、构建监管交易平台等。

在业内人士看来,“单次收取租金的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等规定,直击长租公寓企业此前存在的各类违规做法,具有积极的导向。这有助于规范市场经营,同时防范经营方面出现金融风险。

长租公寓政策有哪些?全国各地围绕试点城市大力发展租赁市场,8月为各类鼓励文件的高峰出台期,总体来说,大部分城市仍处于优化租赁市场的准备阶段,租售同权及增加租赁供应仅在部分一二线城市(上海、广州及杭州等)落地。通过四个区域划分,来给出主要城市的长租公寓的政策变迁。

其实杭州市在去年就出台了《杭州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办法》来对长租公寓进行资金监管,但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官网8月17日公布了一份《关于进一步落实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相关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提到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住房租赁企业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

为了了解长租公寓暴雷底层逻辑及行业当下的生存处境,同策资管采访了公寓行业资深人士,感谢大咖带给我们不同角度的思考与解读,以下为正文:公寓行业最初的模式就是赚租金差,本质也是如此,后来因为资金池和租金贷的诱惑,导致这个行业越走越偏。

国务院首次明确专项债不得涉房涉地:释放什么信号?

1、月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加快发行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下称“专项债”)。同时明确指出在加快发行使用地方专项债的同时,专项债不得涉房涉地。

2、信号四:住建部的“去库存方案”14日召开的政治局会议提出了“化解房地产库存”。据多家媒体报道,住建部日前召集了地方房管部门研究去库存方案,其中便提到了要促进农民购房、拆迁补偿方式变动以及加强商品房管理等内容。其中,促进农民购房是政策的主要着力点。

3、要求金融机构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提高新发放企业贷款中民营企业贷款占比。 对此,中指研究院陈文静表示,首先,因城施策是当前政策主线,多地有望继续下调首付比例和房贷利率。 从2022年以来,房地产市场延续低温态势,供求两端均弱,购房者置业信心尚未实质修复,市场成交规模降幅明显,房企投资意愿不足。

4、国土资源部门要禁止其参加土地竞买,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证券监管部门暂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资或重大资产重组,银行业监管部门要禁止其通过信托计划融资。税务部门要强化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算审核和稽查。

5、财务报告方面的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只要求小企业提供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两张基本报表,而且报表的内容比较简单。如根据小企业业务比较简单,有些业务发生的可能性很少的情况,删除了若干项目。

楼市调控松紧之间:因城施策深化至因区施策

“因城施策”大方针之下,调控步入看似无常的松紧换挡期。记者注意到,6月以来,包括海南、西安、长沙等多地发布楼市“限购”调控政策,南宁120家房企因“捂盘惜售”等乱象被约谈。这些城市有“微调”也有“微收紧”。

为稳定楼市,近期,各地因城施策的节奏进一步加快。今年9月以来,已有多个热点城市对现有的调控政策进行优化,内容涉及二孩三孩家庭允许购买多套住房、放松公积金政策、发放购房补贴等,不少城市还直接放松限购政策。此外,部分城市还传出扩大新房备案价格浮动比例的消息,说明对于价格的限制性政策也在弱化。

“‘一城一策’就是承认市场有分化,有多样性,都叫二线城市,情况也可能有很大差异。”2019年8月,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贾康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专访时也表示,建议接下来的楼市调控不仅要分线分城,还要分地块,分片区。

作为相关配套政策,楼市调控持续升级和严打学区房炒作是大势所趋。我认为,未来监管层对楼市的调控会呈现三个新特点:一是全面化。从新房到二手房,从保障房到学区房,从买房到租房,与房地产相关的监管政策会全面覆盖。二是精准化。各地因城施策,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问题都会重点整治,不留死角。

报道称,目前大连、淄博、衢州等地,差异化调控从“因城施策”升级为“因区施策”。同时,大连、阜阳、昆明等地出台的调控政策表明,“限售”范围进一步拓展。此外,今年的楼市政策在保持严厉调控的态势之外,限售政策已下沉到三四线城市及县区。

在因城施策的过程中,需要警惕的是个别地方政府出于增长需求、财政压力而冒出放松调控的冲动或调控政策影响与初衷不符,但“一城一策”仍是未来方向。坚持楼市调控不动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近日表示,去年以来,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平稳运行态势,市场预期也发生积极变化。

严控“租金贷”!多地重拳出击

1、第一,限制住房租赁企业预收租金数额,《通知》中明确规定向租客预收的租金数额不能超过3个月租金,同时收租客租金和支付给房主租金的周期必须匹配,明确禁止“长收短付”经营模式。第二,严格控制“租金贷”拨付对象,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不能将租客申请的“租金贷”资金拨付给住房租赁企业。

2、租金贷指的是指的是租房客人在与长租公寓企业签下租约的同时,与该企业合作的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合约。签订合约之后,租房客人的全年租金都会由合作的金融机构为其提前支付清,租房客人每个月再还款给金融机构,不过金融机构要收取租房客人额外的租房利息。

3、从这两点看,租金贷被明确严管,而租赁消费贷款则依然受认可。这两者的区别在于,租金贷进入到了轻资产长租公寓企业的账户,而租赁消费贷则是进入租客的账户。这是后续在明晰不同贷款方面所需要注意的。此外,《意见》指出,各地应合理调控住房租金水平。

深圳限购政策收紧,落户满3年且缴税满36个月方可购房

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须在本市落户满3年,且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非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继续按照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的规定执行。

根据深圳的购房政策,深户居民家庭,深户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须在本市落户满3年,且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

本次对限购政策进行“打补丁”,要求: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须在本市落户满3年,且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